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於2016年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巫浩源於醫委會聆訊中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死者家屬不滿懲處過輕,今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覆核懲處。死者家屬今向記者表示,是次覆核為了公義,又直指醫委會制度不合理。

社區組織協會彭鴻昌陪同死者家屬入禀高院,彭指患末期腎衰竭的死者曾先後6次向巫浩源求診,曾被處方痛風藥「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死者獲巫浩源轉介至東區醫院,轉介信僅列出曾處方「秋水仙鹼」。死者疑因藥物中毒導致病情惡化死亡。

死者胞姐劉太透露亦打算向巫浩源作民事索償,並已申請法援。劉太批評醫委會制度不合理,自己雖然作為小市民,反問小市民是否沒有快樂的權利,「小市民生命係咪冇價值?」死者妻子盧女士指司法覆核並非為了「整佢(巫)」,而是為正義。巫與她們一家認識十多年,其丈夫出事後沒有向他們表示歉意,質疑醫委會指巫感到後悔的求情。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