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警跨部門反非法勞工 拘8男女包括1僱主
07月29日
行動中,警方於西環正街一街市拘捕一名65歲胡姓男子,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以及一名24歲非華裔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警員亦於香港仔田灣街、香港仔大道及香港仔海旁道分別截查3名形跡可疑的男子,他們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人員遂拘捕該3名內地男子涉嫌非法入境。
另外,西區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於昨晚8時,突擊搜查一間位於香港仔大道的按摩場所,並於該單位內一名拘捕46歲陳姓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而一名38歲唐姓女子,以及一名27歲冉姓女子則涉嫌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被捕。人員在行動中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按摩床、按摩油、毛巾及記帳簿等。所有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此外,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罰五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