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的劉女士向內媒爆料稱,懷孕三個月的自己參加公司的聚餐時被勸酒,更懷疑被落藥,險些遭到性侵,自己種的瓜果甚至遭到他人的惡意破壞,事後公司近還想開除她。

劉女士稱,當時自己與公司四人一起吃晚飯,但因為自己已經懷孕三個月了,不能喝酒,期間只喝了飲料。但中途從洗手間回來後,被在場的人勸喝了一口啤酒。劉女士說,「肯定是我杯子裏被放了東西,不可能因為那小杯啤酒導致我迷迷糊糊的不清醒,連站都站不穩的狀態。」

劉女士表示,在她感覺神志不清後,被其中一位包工頭帶去了酒店,一開始的時候因為忌憚對方,劉女士並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被帶到酒店期間劉女士警告對方,嚴厲要求將他送回住處,侵害才沒有得逞,如果不是自己的嚴厲要求,後果可能已經不敢想像了。

劉女士事後報警稱她在公司項目組荒地上種的瓜果被該包工頭破壞,並將此前的事反映給警方,沒想到報了警之後公司非但沒有站在她這一邊維護她的權益,而是要把她開除。劉女士說公司是這樣跟她說的,「他說昨天的事情鬧到派出所去了,甲方以及公司都知道這個事情了,我們也要給對方一個交代,現在是如果你不同意申請主動離職,那可以,我們公司就解聘你,開除你。」

對此,涉事的浙江中壯建設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認為劉女士能力不足,箇中的糾紛也損害了公司形象。浙江中壯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後勤的彭主任是這樣說的:「她要談補償,要去仲裁都可以,我不想給你搞個開除,我就想給你自己一個台階,跟你好好談,談好了你自己自動離職。」隨後,白雲區江高鎮勞動中心介入協調。

有律師表示,如果用人單位是以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僱勞動者的話,首先是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明這個勞動者不能勝任該工作,第二也要舉證他已經對勞動者進行了相應的提高培訓,在這種多次提高和培訓的基礎上,勞動者仍然無法勝任工作的,才能依法解僱,否則這種解僱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