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106幅私人地將收回 料建1.2萬個公屋單位 07月29日 列印 地政總署。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今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以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第16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設定地役權或其他權利的通知書,以進行元朗朗邊公營房屋發展。政府將收回106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4.8公頃;並且在一幅涉及面積約354平方米的土地設定地役權或其他權利。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今年10月30日)歸還政府所有,以及為政府而設定地役權或其他權利。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元朗朗邊的公營房屋發展全面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1.2萬個單位,預計首批公營房屋住戶可於2025年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