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理大衝突,7人包括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涉協助理大內的人士逃離警方追捕,被控兩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28日,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申請更改報到次數由每星期3次至兩次,何志豪和鄭錦滿另分別申請將宵禁令改為凌晨12時至早上7時,及早上1時半至早上5時,全部獲胡官批准。

7名被告依次為27歲司機葉嘉祺、28歲裝修工人何志豪、33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26歲無業黃逸滔、31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2歲廣告導演林泳汶。

他們同被控於前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明知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

法庭記者: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