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焚屍案」今(3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被告人嚴豪傑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害人小劉的父母稱,這一判決是他們的期望,將到墓前將這一結果告知女兒,以告慰她在天之靈。

案情指,被告人嚴豪傑自2018年起因沉迷賭博,欠下大量賭債,其父也曾為其歸還百萬元賭債。2020年3月20日上午,被告人嚴豪傑駕駛朋友潘某的黑色豐田凱美瑞汽車,於8時許駛至其岳父母住處,在二樓臥室內向其妻被害人劉某索要錢用於歸還賭債,遭劉某拒絕,嚴豪傑遂至廚房拿水果刀返回二樓臥室,持刀再次向劉某索要錢,被拒後即持刀連續戳刺劉某頸部致劉某死亡。為毀屍滅跡,嚴豪傑在該臥室內用打火機點燃書本等引燃屋內物品後逃離現場,致該房屋二樓室內物品及樓房結構嚴重毀損。

經鑒定,被害人劉某是生前被他人用銳器戳刺頸部造成左鎖骨下動脈破裂致大失血死亡,並且死後被焚屍;樓下車輛物損價值人民幣34,159元。作案後,嚴豪傑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嚴豪傑故意殺死一人,又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嚴豪傑的行為手段殘忍、動機卑劣,後果嚴重,具有極大的人身危險性,嚴豪傑投案自首的行為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