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員工新一輪強檢下周三展開 須於下月10日前完成
07月30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29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第10(1)條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的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8月11日至17日期間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8月4日至10日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及程序,進行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指明檢測)。
局方指,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但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即在檢測期限的最少14天前已經合共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的人士)無須進行指明檢測。在香港以外地區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無須進行指明檢測。
局方提醒,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若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