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3酒吧及食肆違規 3負責人收傳票7客被罰款
07月31日
行動中,人員發現兩間位於金巴利道的酒吧的兩名男負責人,年齡均為39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他們分別容許處所提供卡拉OK服務、餐枱之間並沒有1.5米距離,人員將向該兩名負責人發出傳票。
另外,人員亦發現一間位於天文臺圍的食肆,其54歲女負責人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上址有顧客超過4人同坐一桌,人員將向該名負責人發出傳票。人員亦發現4男一女顧客,年齡介乎30至35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定的人數上限,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人員發現一名29歲男顧客及一名30歲女顧客提供虛假資料,人員亦向該兩名顧客發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定額罰款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