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9月將舉行立法會選舉,選管會早前取消多名民主派參選人的資格,其中3個被取消資格(DQ)候選名單「學社前進」、「新澳門進步協會」及「民主昌澳門」的受託人,早前就選管會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至今日終院裁定3個名單敗訴,維持選管會DQ決議。

終院合議庭認為,上述候選名單的首兩位參選人,至少都參與支持「六四」、「零八憲章」、「茉莉花」等活動,根據選舉法規定,沒有被選資格。

終院又稱,法例要求名單所載候選人不得少於4名,上訴3個名單裏都有5名參選人,現時均有兩人不具被選資格,因此無需再分析同一名單其他參選人情況。

國務院港澳辦發聲明,稱裁決具有堅實的法律和事實基礎,對此堅決支持。聲明強調,進入澳門管治架構的人,都必須是愛國愛澳者,絕不容許任何一個反中亂澳分子,通過任何途徑和方式混進管治架構,「這是一條鐵的底線,應當在立法會選舉資格審查中得到切實維護」。

敗訴候選名單參選人一覽
學社前進:蘇嘉豪、陳樂琪、黃業波、李珈瑾及陳偉全
新澳門進步協會:陳偉智、李國強、張偉傑、陳而峰及謝朗璣
民主昌澳門:鄭明軒、吳國昌、梁博文、鄒有安、江洵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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