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加密貨幣罪案增1倍 商人投資受騙失1.2億元
08月01日
記者:林樂軒 楊偉亨
涉及加密貨幣罪案大增,商人及少年被騙走巨款。警方今年首6個月接獲496宗與加密貨幣有關的罪案,比去年同期的208宗增逾1.3倍,合共損失2.14億元,比去年同期3700萬元大增超過4.7倍,受害人年齡由14歲至72歲不等。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范俊業警司上周五召開記者會表示,加密貨幣罪案主要有3類,其一是網上投資騙案,即在社交平台或即時通訊程式漁翁撒網尋找獵物,並以「高回報、低風險」作招徠,甚至建立網上情人關係後游說投資,受害人將資金存入騙徒指定戶口,會被指示登入虛假網頁或手機應用程式,平台會顯示投資有回報,但從來不能套現,騙徒其後失去聯絡,當中騙案主要涉及泰達幣(Tether)、比特幣(Bitcoin)及以太幣(Ether)。
據悉,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193宗相關網上投資騙案,受害人包括30歲商人,他經友人介紹認識自稱投資顧問、約30多歲的2男1女騙徒,他們聲稱有一種Filecoin(菲樂幣)發行,投資必賺大錢,商人今年2至4月分兩次將1.24億元存入騙徒戶口,及至6月幣值大跌,打算套現止蝕,卻聯絡不到3人,於是報警。
第二種手法是買賣加密貨幣行騙,或以此作為誘餌行劫。范說,假扮買家的騙徒會留意受害人在交易平台放售加密貨幣的帖文,以虛假網上轉帳或空頭支票付款來騙取加密貨幣,亦有罪犯假扮賣家,在社交媒體聲稱以優惠價出售新晉加密貨幣,誘騙受害人以主流加密貨幣兌換,當收到受害人轉帳便失蹤,甚至在社交媒體聲稱廉價出售加密貨幣,誘使受害人攜大量現金交收,趁機搶劫。
據悉,今年錄得3宗相關劫案,損失金額均逾300萬元。范透露,37歲男子今年1月認識了一名聲稱有比特幣出售的南亞裔人士,經游說後決定購買,他按要求攜帶360萬元抵達柴灣交易,對方點算鈔票期間拔足逃去,警方接報後拘捕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