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近期表明必須打破土地房屋的供應困局,其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提到,需要簡化制度上一些過於繁瑣程序。《星島日報》就近年的規劃問題,向曾跟不同部門「交手」的房屋機構高層了解,發現本港近年規劃需時愈來愈長,與需要克服的土地限制愈來愈多有關,其中以噪音、車位和樹木三大問題最為棘手,因負責處理相關規劃程序的環保署、運輸署及樹木辦出名難「纏」,不論是公營還是私營的住宅項目,當申請遭有關部門發還時,往往只獲告知「不及格」,卻不會點出應如可修正,業界需要多番入則摸索,過程最少需時半年,個別更花上多達兩年,始能「合例」過關。消息人士直言,近年不少住宅項目因而減慢出台,不利房屋供應,三個部門應參考屋宇署和消防署等做法,制定申請指引和時間承諾。

本港土地改劃的流程冗長,即使政府當局主導的項目亦可達四至五年,私人項目隨時更長。有一直了解本港近年規劃問題的房屋機構高層,向《星島》總結近年與部門的「交手」經驗,指香港並不缺乏土地,惟本港近年規劃需時愈來愈長,與需要克服的限制愈來愈多有關,更直言近年以環保署、運輸署及樹木辦所提出的要求最難應付。

.程序完成四分三 竟加隔音要求

他表示,隨着可供發展的用地賣少見少,近年所興建的住宅大廈,幾乎也會面向一些噪音源頭,例如馬路、巴士站或工廠大廈,容易未能滿足環保署的分貝要求,需要引入環保露台、隔音玻璃等設施彌補不足。他舉例指:「曾就旗下項目申請改劃用地建屋,由於鄰近馬路邊,噪音較多,在改劃程序完成四分三之後,環保署才發出新指示,要求增建環保露台或隔音屏障,惟實際上已難以更改設計,卻又不能拒絕。」

業界跟樹木辦「交手」也碰上類似情況,因近年發展住宅時,往往需要斬樹才能騰出空間,但通常會被要求在原址重新裁種數目相若的樹木,惟樹木辦卻很多時不滿申請人建議的種樹數量和位置,而不同意申請。消息人士舉例說:「若為了興建住宅而斬掉三百棵樹,有時只能在範圍內補回二百五十棵,實際要補回多少,在甚麼地方去補,很多時也視乎官員的個人意願。」

.重新種樹數目被指看官個人意願

他表示,從環保角度,兩個部門所提出的要求是好事,理應盡量遵從,但實際情況是,業界往往需要經過多次入則,才能滿足部門的要求。他坦言:「部門不會告知你,做了甚麼才合例,只會說你做法不對而不批,發還給你再考慮;這就好像有時跟女仔求婚一樣,需要你不斷去試,有時需要試很多轉,才能成功。」

.項目快完成時突提增車位要求

此外,確定住宅項目所需容納的車位,也是另一容易消耗規劃時間的環節。消息人士表示,雖然地契已有要求根據所興建住宅數目提供車位,但運輸署近年卻經常在項目快要完結時,才突然提出增加車位數目的要求;據他了解,部分屬於住宅供應重鎮的新發展區項目,近年也曾碰上有關情況,「試過差不多當項目準備提交屋宇署審批前,才提出多加五個貨車位,其實是強人所難。」他估計,運輸署是為了回應地區車位不足訴求,而將尚欠的車位分布在不同住宅項目之內,但當中往往要求加入貨車位,反而容易加劇地區的交通塞車,較理想是覓地建造多層停車場。

消息人士指,業界現時每當回應三個部門的要求,往往最少需時半年,個別甚至長達一至兩年才能過關,惟反觀毗鄰香港的中國,整個規劃程序相當簡單,致工程由批地至落成,可在兩年左右落成,而新加坡亦由政府主導,「半官方機構還算好,最少會有官員接見,很多時部門也不跟來自私人機構的項目倡議人會面,擔心出現利益衝突的疑慮。」

.業界:其他部門有一套準則指引

他指出,屋宇署、規劃署、消防處及機電工程署等部門,過去一直已有一套申請準則或指引,業界很清楚提出怎樣的設計或達至怎樣的標準就會過關,環保署、運輸署及樹木辦也應制定客觀的申請指引,以及作出服務承諾,限定在某個時間之內需要回覆,以便業界「有所適從」,「部門有甚麼要求,可以盡量提出,最怕是不講,只是說你不及格;只有較清晰指引,減少在部門之間『撞來撞去』,才有助加快房屋供應。」

原文刊《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