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擔任委員會主席,成員當中4人是司法人員,另外4人包括鄭維志、馮柏棟、劉燕卿,以及李焯芬,他們過往亦曾出任多項公職。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名單中的人選可以接受。他指出,4名擔任委員會成員的社會人士都對司法程序及香港法治情況有頗深認知,過往亦不屬令人感覺偏向單一陣營或政治思想的人,因此相信他們會以專業和中肯角度考慮投訴。

湯家驊又提到,司法界引入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士處理投訴,並非新鮮事,法例亦規定大律師公會的紀律處分委員會要有至少一位非業界人士,他認為業外人士能夠為處理投訴引入社會普遍聲音,令委員會更「接地氣」,相信法官不會因而在審案時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