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憂藏書誤觸《國安法》 學校紛求「禁書」名單
08月03日
記者 陳倩婷 郭增龍
《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公共圖書館先後三次檢閱館藏,並將數十本書下架,惟署方不曾公布過書名。另一邊廂,學校圖書館獲教育局發通告提醒,校內不應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藏書,但圖書館主任稱從未接獲禁書清單,實際上有哪些書本須抽起下架,現階段並無指引。康文署回覆本報查詢時透露,至今共有八十九項館藏涉違國安法,須暫停服務;教育局則指,校方有責任將疑涉違法的書目移除,學校圖書館亦應參考公共圖書館的已下架書籍,惟兩部門均沒有披露涉違法的書目名單。
康文署共暫停89項館藏
有中學老師提到,其學校已抽起個別政治立場鮮明的文化評論人的書籍,以及談及佔領的小說,又知悉有學校抽起被公共圖書館覆檢、由陳雲所著的《香港城邦論》。有學校則將早前在書展中,被建制團體舉報違法的書籍抽起。
現職小學圖書館主任、優質圖書館網絡主席熊銘受訪時指,其任職學校暫抽起被某些報章點名的《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他亦聽聞有中學抽起講述東歐國家當年組人鏈抗議的書,亦將佔中三子撰的公民抗命書抽走,更有學校將三十年前出版的六四事件相關書籍下架。
缺乏下架的準則,圖書館主任只能估計法例的紅綫何在。熊銘表示,不論教育局抑或康文署,均未有提供禁書名單,業界唯有從新聞報道中,知悉哪些書的風險較高再將書下架。他直言,若書本有政治口號,「可能有時代乜乜、五一,甚至雨傘運動的書」,或涉及含有個人觀點的評論,業界會較明白可能需抽起,但現時的禁書指標未必僅針對內容,「如作者涉違《國安法》被捕,他過往寫如何揀紅酒的書都要被下架。」
具風險書籍「有殺錯無放過」
另有教育界人士加強同業交流,望互相參考對方的準則。香港學校圖書館主任職能關注組召集人劉寶珊坦言,圖書館主任自己亦不太熟識《國安法》,亦無任何資料可參考,實際執行起來是各自演繹。業界為加強交流意見,劉透露關注組開始透過電子表格向同業收集下架圖書記錄,但強調並不具權威性,只供業內參考,她無奈稱:「我們打份工,無人希望犯法。」
無法摸清紅綫,業界只能「有殺錯,無放過」,或致部分紅綫收得太緊。優質圖書館網絡創會會長呂志剛認為,過度自我審查的話,圖書館變得無書可藏,失去價值之餘,對學生發展並非好事:「應讓學生接觸資訊,再訓練他們有篩選資訊的能力,對某些資訊產生免疫力。」他又認為禁得太嚴或變相宣傳該書,「鐘擺效應,你一禁,人們就會立即睇。」
熊銘則指出,每人理解書本角度或有異,如他的學校所抽起的法律書籍:「有指該書是教人逃避刑責,但亦可能讓當權者見到法例的漏洞,再修例完善。」這些書或可視為教材的一種。此外,不少文學作品會有隱喻成分,熊銘直言,若要連作者的隱藏信息都要一併考慮,做法是荒謬且奇怪。
兩三萬館藏難逐一細閱
圖書館主任要逐一審書亦費時失事。圖書館主任協會會長黃毅娟表示,學校圖書館的館藏最少也有兩三萬本,要檢視當中是否違反國安法的內容需要一定時間,「學校根據出版社建議、學生的興趣及學科的需要買書,主要在暑假進行,因為會一次過買很多本,過去只能看封面、出版社及作者,很難深入閱讀每本書的內容。」她相信部分學校或有需要動員全校老師分批檢視書籍。
黃毅娟續說,由於教育局未有明確指引哪些書本需要下架,目前只能交由學校自行判斷,「主要是參考媒體報道,或者書本的當眼位置有些敏感字眼,都會小心處理。」熊銘知悉有學校會將責任放在圖書館主任一人身上,「經常說圖書是你專業嘛,你睇啦!」他直斥此做法顯示校方推卸責任,萬一相關同事看漏眼,遺漏了零星疑違法的書本,有可能需由主任負上刑責。
促國安處頒布書本清單
要化解人人自危的局面,呂志剛稱已要求康文署公布下架書籍的完整名單及原則,讓學校以此為指標,他亦已徵詢法律意見,認為應由國安處或教育局頒布書本清單,以保障同業權益。學校亦須設機制,由學校集體負責檢視書本,而非由圖書館主任獨力承擔。
劉寶珊認同,既然當局要嚴格執法,教育局有責任提供具體指引,而非只得通告上簡單幾句說話,「可能有部分書,以我個人尺度而言覺得可以,但不知執法人員是否同樣想法。」熊銘則建議,設機制由教育界通報疑違法書籍予教育局,再由當局審視並作定奪。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