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動議悼念七一刺警疑兇風波繼續發酵,港大昨日宣佈,當日有份參與評議會會議的學生,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對港大決定感到難過,昨晚已即時辭任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但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與校方上述決定有關,只表示「有好多因素,希望專注做一些有能力做的事。」 

張達明認為學生的確做得不對,但已經道歉,大學應該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本身亦有紀律研訊程序,應由紀律委員會聽取學生申辯下才作決定。

對於涉事學生的法律風險,他認為即使學生當日行為可能構成違法,但在無罪假定原則下,學生甚至未被檢控,質疑校方是否變相褫奪學生學習的權利。他建議學生下一步諮詢法律意見,因身為港大學生,於法律上和港大都有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