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禁評議會學生入校園 張達明辭任校務委員會委員
08月05日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對港大決定感到難過,昨晚已即時辭任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但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與校方上述決定有關,只表示「有好多因素,希望專注做一些有能力做的事。」
張達明認為學生的確做得不對,但已經道歉,大學應該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本身亦有紀律研訊程序,應由紀律委員會聽取學生申辯下才作決定。
對於涉事學生的法律風險,他認為即使學生當日行為可能構成違法,但在無罪假定原則下,學生甚至未被檢控,質疑校方是否變相褫奪學生學習的權利。他建議學生下一步諮詢法律意見,因身為港大學生,於法律上和港大都有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