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今年在網上發布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鄒早前在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被拒,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張耀良大律師代表。張慧玲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鄒幸彤的保釋申請。

鄒幸彤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外出候訊,另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六晚需到馬鞍山警署報到,其母親亦會提供現金5萬元人事擔保。

身為執業大律師的鄒幸彤,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並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公安條例》定義下的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上月否認控罪,案件已排期於10月5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天,控方將傳召證人,並會依賴鄒在Facebook及Twitter所發布的一篇文章,以及在《明報》刊登的一篇文章。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