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佈《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完善機制應對自然災害
08月06日
《市總體預案》對北京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四大類突發事件的全流程作出了總體規定,當中分為8個部份,包括總則、組織機構與職責、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應急保障、預案管理、附則與附件等,其中新增預案管理部分。
修訂案同時列明,對於能夠判定為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等級的,相關結構或單位發生2小時內報告市委總值班室和市應急辦。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最遲應在5小時內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