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網民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抱怨,今年20多歲胞姐,與居住公屋的男友拍拖2年多,兩人決定明年結婚,但要先買樓。發文者不滿,男家家境清貧,無儲錢、無投資、無物業, 結婚禮金只是負擔起3萬元,但胞姐又不介意。

發文者不滿,「家姐覺得既然男家有畀禮金加酒席全包,女家都要有貢獻。於是問我阿媽幫手畀首期,唔好淨係男家付出哂」,發文者質疑明明兩者價值都不一樣。他又指胞姐揚言「如果唔係就唔嫁,或者叫佢男友搬入嚟住」。發文者慨嘆,「點解香港咁多拜金女,偏偏我家姐唔係」。

有網民留言忽發奇想,「一家人嘛,退返禮金畀男家,食餐飯咪算,咪唔洗出首期」;也有人提議,「首期你老媽畀但樓淨寫你老媽名咪得囉。但供就叫男家供。當交租。」、「酒席值幾多錢,咪幾十萬,但首期100萬起跳。除非層樓落你阿媽名,否則唔好買」

不過有人質疑,「點解男方家長出錢畀首期就無問題,女方家長出錢畀首期就貼大床」、「明明層樓大家都有份,幫手畀首期有咩問題?」、「你XX架?禮咩金?又話男女平等?」。有人擔心,「未有能力咁快就結婚之後一定好辛苦,叫你家姐諗清楚先」

帖文轉載自「連登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