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最多時在港有高達三十多萬加籍港人,相信目前其中大部分人仍身處香港。這些人士當中,有些人已經回流加拿大,有些人則在等待時機離開。

回流說起來容易,其實一些瑣事處理起來非常麻煩。本報近日就訪問了加拿大註冊會計師,介紹港人回流加拿大的注意事項。

溫哥華註冊會計師梁燊全表示,加籍港人回流,首先要考慮的是這些年中,有沒有增加新的家庭成員,如結婚生子等。如果想攜新家庭成員一起回流,則要確保配偶和孩子都有加拿大身分,或持有效旅行證件和適當的簽證,才能入境。另外,也要保證自己的楓葉卡尚在有效期內。

回流時可能會攜帶傢俬家電等物品入境,到時應填報BSF186及BSF186表格(也稱報關清單),將隨身攜帶和託運的物品填寫上去,在入境時使用。須注意的是,所帶物品如果無法證明已經使用超過半年則有可能要繳稅,因此一些貴重物品最好要保留購買單據,以備查驗。

入境時若要證明自己在海外這些年是非稅務居民,則須拿出證據。在海外非稅務居民期間所得的收入,也要證明其合理性,如工資積累所得、或賣房所得等。

回流者離開香港時可能還有一些股票或房產,那就要保留好這些資產在離開時的市值,譬如房屋請專業人士估價,股票則保留好離開當日的市值單據證明。這樣待進入加國後,稅局就會將當時的市值作為一個底價,之後賣掉時便可計算盈利來徵稅。同時,海外房產的持有人還應在報稅時登記自己的海外資產。

回流人士也要保留抵加時的機票,從而在第一次報稅時證明自己是哪一天開始成為本國稅務居民。

對於需要開車的回流人士,如果加國駕照已經過期,建議在回流前於香港辦好國際駕照,等抵埠後,可以一邊使用國際駕照,一邊準備申請考本地車牌。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移加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