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澄清無高風險區港人獲放寬來港檢疫
08月09日
在新安排下,只有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接種疫苗紀錄的香港居民及其陪同的12歲以下子女可登機來港。他們抵港後須於機場作「檢測待行」,如結果是陰性,才可前往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期間接受4次檢測,並須於抵港第26天於社區檢測中心接受強檢。
政府解釋,至於新安排下的中風險B組指明地區,屬原有B組及C組指明地區,其強制檢疫期及檢疫安排與原有安排並無改變。即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未接種疫苗者21天,持有疫苗接種證明者可縮短至14天,再持有抗體陽性證明者可縮短至7天,不存在放寬這些地區來港的檢疫安排。
政府支,新安排更加強了適用的相關登機及檢測安排,現時所有海外來港人士均須符合於登機前72小時內的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要求,已打針人士亦須於檢疫期完結後接受額外強檢要求,即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
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以風險為本為原則,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公共衞生因素,當地疫情、檢測率、疫苗接種率、旅客流量和實際輸入個案情況等,以及與本港社會經濟相關因素,按風險程度及視乎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