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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新冠肺炎採取比肺結核或SARS更嚴的防疫措施,有醫療人員認為這是造成病床不足等醫療資源緊繃的原因之一。厚勞省已著手研議,是否將新冠肺炎分類降級比照季節性流感。

傳染病法依傳染力與致死率等,將傳染病分為1到5類,以及「新型流感等」共6種,第1類是最嚴重的傳染病,分類數字越小,採取越嚴格的防疫措施。

新冠肺炎在日本被分類為「新型流感等」類型,各地方政府與醫療機構則視為與第2類的肺結核相當或更嚴重的傳染病,來進行防疫措施;具體方式包括勸告無症狀患者住院、限制從事部分工作、匡列密切接觸者與調查傳染途徑等。

對於新冠肺炎的傳染病分類,全國保健所長會在今年1月對厚勞省提出意見書,認為新冠肺炎被視為特別的疾病,導致醫療機構拒絕收治等,恐會造成地區醫療系統平衡崩潰,希望厚勞省能仔細說明新冠肺炎與新型流感的不同。

厚生勞動大臣田村憲久今年7月表示,必須考慮新冠肺炎在傳染病法上該如何分類,表達有意對新冠肺炎研議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