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宣布解散引起政界關注,有建制派議員質擬,教協因應現時被國安公署調查,故隨即解散以避過法律責任。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教協過往為代表教師的專業人士團體,惟及後逐漸參加政治相關的行動,並代表教育界有持續的運動中擔當一定的角色,近期更被指銷售書藉,或涉及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故相信「斬腳趾避沙蟲」,選擇後退結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教協支持暴力行為,現時或已被國安公署調查,惟不會因為解散而避免法律責任。她續稱,教協現時亦持有大量資產,故正關注教協如何處理相關物業,有否以合適方法作出分配。另一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在社交網站反問:「教協宣佈解散,假如行得正企得正,又何須急於解散。」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稱,手上持有一份教協在今年5月7日於職工會登記局立案的章程,章程的第20條規定解散的辦法,條文是「本會必須有全體合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以秘密投票表示同意方得解散。」他直言:「教協有九萬五千名會員,已經有六萬三千名會員投票同意解散嗎?教協根本未有啟動,更不用說已經完成解散程序,就急不及待的扯白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