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禁錮強姦前女友 X指被告患精神病曾展示覆診紙
08月11日
X供稱案發前曾多次與被告分手及復合,形容被告精神虐待她,又曾在其家中大吵大鬧,X亦一度因此報警。二人於前年10月分手後沒有再復合,維持朋友關係。案發當日被告接X放工,並邀請X到其家中用膳。X回家時被告突然從後擁抱她,X認為被告想與她發生關係,X表示:「心情唔好,唔想做」拒絕被告後便回家。
X憶述,被告及後擅自用鎖匙進入X家中,二人爭期間被告用手大力捏住X頸部,並稱「你唔好迫我」。被告及後又把X拉到床上,脫去其面褲及內褲,X承認當時沒有反抗,因以為被告「出完氣就無嘢」。被告不斷罵她,並把X雙手綁在身後,並掌摑X。被告取出一支紅酒要求X喝,又把酒樽指向其下體威脅X,並稱要拍攝X下體。
X指被告患精神病,曾向她展示精神科覆診紙,又向X稱「識啲古惑仔,俾錢佢哋斬死呢個人」。被告續以雙手捏X頸部,推其後腦撞牆,X形容被告「好大力好大力,會捏到我窒息」。
X憶述當時摸著被告臉頰並曾著他冷靜,惟被告鬆手後又再數次掐緊其頸部,X指被告好大力,「每次都以為會死」,X嘗試反抗但不成,被告又一度把X扯落膠箱。及後X更衣並打算離家報警,被告一直尾隨X。當二人經過被告家門前,被告伸手勒住X頸部,並嘗試把X拉入屋。X曾大叫救命,惟被告用手掩其嘴巴,X掙扎拒絕入屋。X最終被帶入屋後,被告一度從廚房取出開山力著X殺了自己。
現年57歲的被告蔡偉強被控兩項強姦罪、兩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非法禁錮。控罪指,蔡於2019年10月20日,在沙田圓洲角某單位強姦X。蔡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非法禁錮X以及兩度襲擊X以致造成身體傷害,再於2019年11月12日強姦X。
法庭記者:王永欣
建立時間13:35
更新時間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