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瑞典社會福利優厚,其中上班族可根據法例享有半年無薪「創業假」,是使其首都斯德哥爾摩成為歐洲初創之都、第二個矽谷的原因之一。
相關法案早在一九九七年實施,只要全職工作滿六個月,就有權申請最多六個月的假期,去經營自己的生意。申請條件有兩項,其一是創辦的業務不能和現有公司的業務競爭與造成重大不便,其二是不能是公司內的關鍵人物。若不符合條件,僱主有權拒絕員工放無薪假。
創業除了需要資金,還需要投入時間,卻不一定成功,對於有心創業的上班族來說,辭職創業風險太高,當作副業又難以全心投入。這條法例令瑞典人可以專心創業,即使失敗了也可回到原本的公司上班,降低風險與壓力。
在美國,大部分人依賴僱主提供醫療保險,失業可能會導致生活水平災難性下降,勞工因而不願冒險離職,去建立更賺錢的事業。但在瑞典等北歐國家,政府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免費教育,發放高額失業救濟金,同時僱主也出資開展廣泛的職業培訓,讓國民更願意冒險創業。
(星島日報) 上班族可放半年無薪假創業
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