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解散|《人民日報》批聲明以脫卸責任為目的 或已成違法證據
08月15日
文章指,民陣選擇在《蘋果日報》停刊、教協垮台後發表解散聲明是預料之中的,因為這是其反中亂港圖謀徹底失敗的象徵,又指聲明以脫卸責任為目的,當然應該在香港警方開展正義的執法行動前發表。文章形容,解散聲明是「為了試圖逃避法律追責而進行的可恥表演」,或許已成為違法證據之一。
《人民日報》續指,民陣早於2002年9月成立之初就是反對港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開始就站在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對立面,站在了確保香港繁榮穩定的對立面,並長期扮演著破壞一國兩制香港實踐、衝擊一國兩制方針底線的角色。
文章最後強調,特區政府必須徹底斬斷企圖再亂香港的黑手,保衛由亂及治的局面:「辭職也罷,退出也罷,解散也罷,抹不去民陣一些人的纍纍罪行。等待他們的,只會是香港國安法和特區有關法律的利劍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