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現時沒有法定言語治療師的註冊制度,註冊制度屬自願性質,消費者未必清楚服務提供者是否具備相關資歷,有機會遇上欠缺相關專業資格及經驗的言語治療師,而未能得到適切的治療。消委會向54間提供言語治療服務的機構發出問卷,回覆的25間機構中,全部均表示機構內並非所有言語治療師都具備相關的海外註冊資格。當中17間更沒有海外註冊資格的言語治療師。

消委會表示,衞生署在2018年4月宣布將言語治療師列入「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畫」,並授權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為認可醫療專業團體,負責管理言語治療師名冊,提升言語治療師的專業水平和處理涉及其會員的投訴。

消委會指,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可於其網頁及簽發予會員的註冊證明書上使用由衞生署授權使用的「認可標誌」,讓公眾容易識別。言語治療師公會會員亦可在名片上使用「衞生署認可言語治療師名冊會員」的名銜。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需留意提供服務的治療師是否具備相關資格,如有懷疑,可查閱該機構的網站或向機構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