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苦主被追加逾萬存倉費 幾經交涉才解決
08月16日
陳小姐希望對方確認送貨日期才付款,但物流商指貨物正被收取存倉費,每月2400元,但未能確定何時才付運。經多番交涉,物流商願扣減2月的一半存倉費。陳小姐認為貨運延誤,還要被收取額外運費及存倉費,做法不合理,遂向消委會求助,該會聯絡物流商時獲告知航運運費已回落,已把陳小姐的貨物付運到英國,不會向她收取額外運費或存倉費。事情終獲解決。
但李先生就不太幸運,他去年12月委託一間物流商,把香港家當搬到英國,亦繳付全數款項,原訂今年4月運抵,但至4 月,物流商要求他支付3240元額外運費,其公司的英國合作方亦通知他,會暫停處理其貨運,直至李先生付清款項為止,期間要向李先生收取存倉費。
不過,李先生稱,早於3月他已收到港方發出的最終發票,當中並無列明要收有關額外運費,認為港方公司無權追加費用。他英國越洋向消委會求助,惟港方負責人稱合約條款已列明「最終收費將基於船公司實際收取的運費」,堅持向李先生追收運費,其後消委會介入,對方才願意減收500元,李先生遂支付扣減後的額外運費,但公司其後反口,要求李生必須補回該500元才發貨,李生惟有就範,最終他延至6月才收到其家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