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子前年11月於沙田河畔花園附近牆壁,張貼「中共攬炒香港 焦土試煉」海報,及在附近長櫈用箱頭筆寫上「Free HK」,早前承認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海報及刑事毁壞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罰款1000元及12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被告當晚正在牆壁上貼上涉案海報,之後在附近長櫈寫上「Free HK」字眼,警員發現後追截被告,並在他身上找到黑色箱頭筆,及在背囊上找到200多張政治宣傳海報。辯方呈上多封由被告、被告父母、中學校長等撰寫撰寫的求情信,裁判官溫紹明考慮後就首條控罪判處其罰款1000元,刑事毀壞則判處12個月感化令。

23歲活動助理劉浩賢承認去年11月5日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海報,於沙田河畔花園附近牆壁張貼「中共攬炒香港 焦土試煉」海報;以及刑事毀壞涉案範圍之長櫈,即用箱頭筆寫上「Free HK」。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