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若無侮辱國旗及國徽之意圖或行為 絕不用擔心誤墮法網 08月18日 列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首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草案的根本原則及精神是要尊重國家,同時阻嚇意圖侮辱國旗及國徽的人,市民只要沒有相關意圖及行為,就絕對不用擔心會誤墮法網。他又指,草案已加入條文,保障傳媒公允報道及教師教學時,發布涉及侮辱國旗及國徽的資料,不會構成刑責曾國衞在會上又表示,草案中訂明教育局局長要發出指示,學校要每天升掛國旗,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他認為已在反映全國性法律的原意,與兼顧香港實際情況之間,作出合理平衡,亦與現行做法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