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及江樂士稱暫未見「612基金」違法 有大律師促徹查
08月18日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暫未有證據顯示「六一二基金」涉及違法行為,但亦不代表其運作完全合法。湯指即使基金違法,由於洗黑錢含欺詐原素,如果捐款者不知道金錢用途或去向,甚至本身為被欺詐一方,應不會因而被檢控。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認為若眾籌涉及非法目的,捐款者或有機會須負上刑事責任。
江樂士另提及有網上眾籌涉及違法,例如同樣支援社運被捕人士的「星火同盟」,被指洗黑錢,四名成員被捕,同時凍結約七千萬。江樂士認為款項必須依法運用,須非常小心不要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包括洗黑錢、欺詐,當進行海外籌款時甚至可能涉及國安法等。江樂士亦同意湯所指暫未有證據顯示基金違法。
此外,有不少大律師義助被捕者,湯家驊提及若大律師並非經其執業律師樓接收金錢酬勞,可能有違道德操守,可投訴至大律師公會,但未必涉及刑事。江樂士指若大律師按程序受委託參與案件,可按意願豁免費用;惟若收取非法籌款,便有可能會牽涉犯法行為。
大律師龔靜儀批評,基金受助人參與「港版顏色革命」,旨在反中央及特區政府。 基金則可提供醫療及法律費用等, 促使他們傾盡全力犯法。至於基金是否違法則須視乎執法部門可以搜集到證據,或有機會干犯《國安法》「以金錢或其他財產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或「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產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