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規例》),今日(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該名女子被界定為新冠肺炎確診個案的緊密接觸者,並於2020年12月15日被送到竹篙灣檢疫中心接受隔離。2020年12月23日,她因身體不適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接受治療。然而,她沒有聽從指示於治療後回到檢疫地點,同日自行離開醫院。其後,她再度因身體不適於2020年12月24日返回醫院。她被控違反《規例》第32(1)(a)及32(3)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共有4人已因違反相關條例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4個月。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作出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