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控方指李宇軒住所搜出277發用過彈藥及制裁名單
08月19日
同日李因「勾結外國或外部因素危害國家安全」,「未經許可持有武器或彈藥」,「持有適合非法目的的儀器」和「洗黑錢」等罪名被捕。
2020年8月12日,李獲警方批准保釋,但須交出旅行證件,並根據《國家安全法》第43條的實施規則附表2第(1)款的書面通知,被限制離開香港。李原定於去年9月1日向警方報到。
《港區國安法》立法後,陳和markSimon繼續保持聯繫。李被捕後,markSimon告訴陳梓華,重光團隊的運作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們有B計畫,即要求劉在美國發表演講,宣傳他對中國/香港特區的「攬炒」理論,並繼續要求美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
2020年8月23日上午李和11人從香港轄區逃往台灣。他們非法進入大陸水域並被中國當局逮捕。
2020年10月10日李因「協助罪犯」而被捕。2020年10月至11月期間,MarkSimon走近陳並告訴他,陳可能會因違反國家安全罪而被捕。MarkSimon還是鼓勵陳繼續進行國際遊說工作,並向陳保證,黎和他會為陳提供任何幫助(包括提供一條逃往美國的逃生路線,並承諾在那裡有機會和支持)。
2021年2月15日陳因「勾結外國或外部因素危害國家安全」被逮捕。
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