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歌潔曼被質疑違檢疫令 商經局:暫未發現違豁免條件
08月19日
商經局回應時表示,該宗個案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獲批豁免檢疫到香港進行指定專業工作,是考慮到這有利於維持香港所需的經濟運作和發展。根據第599E章下的豁免機制,政策局/部門可在考慮衞生當局的意見及當時的公共衞生情況後,把個案提交予政務司司長考慮。獲豁免檢疫的人士須遵守指定防疫措施及其他條件,以盡量減少傳播風險和群眾接觸。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抵港前已接種疫苗;指定逗留居所;依照衞生署現行規定,於抵港時及在港期間進行定期檢測並取得2019冠狀病毒病陰性反應結果(於首14日內進行不少於3次測試);跟從事先指定的工作相關行程(例如拍攝、戲服試身、綵排及業務會議);使用點對點交通和禁止使用公共交通等。
除上述措施之外,商經局已經並會繼續進行檢查、確認和監察,確保個案符合規定。至今,商經局未發現有相關人士違反豁免條件。局方不會透露每宗獲批個案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