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及上水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展開代號「火石」的掃黃行動,派員喬裝顧客,突擊搜查上水新發街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按摩院。

警方拘捕一名50歲姓曾本地女子,涉嫌「經營無牌按摩院」。該名被捕女子已被控以一項「經營無牌按摩院」罪,案件將於本月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行動中,人員檢獲按摩床、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分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