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好嚟好去」,不過有打工仔表示,一個月前遞信辭職,至最後一天上班時,上司竟指他已被公司解僱,令他感到相當不解。

該名打工仔投稿至社交媒體Facebook專頁「奴工處」,指自己從事零售業,在一家公司當了3年的前線管理層,一個月前遞了辭職信;至last day當天下班前半小時,上司突然跟樓主表示,他因兩個月前「行為不當及有不誠實行為」,公司決定要跟他終止僱傭合約。樓主表示,上司由始至終都沒有提供任何證明,只表示「有證明我行為不當」,令他不禁大呻「完全唔明last day被解僱係咩玩法」。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紛紛批評樓主的舊公司,「陰毒,當比1個月通知炒,不用補錢」、「佢以行為不當呢個藉口炒你,仲話係兩個月前就行為不當,即係唔想俾尾糧你呀!」,認為涉及「無理解僱」,建議他尋求勞工處協助,「呢啲公司一定要去勞工署開file話佢不合理解僱,記得留返晒所有証明,就算你做得唔好,一早就要炒你而不是你last day才扮晒嘢炒你,叫佢同個官解釋」。另外有網民笑言,這種做法勁似情侶分手,「你同我聽住,宜家係我飛你, 唔係你飛我」。

資料來源:「奴工處」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