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在職場過於鋒芒畢露不一定是好事,有網民日前於香港討論區發文,主題為「職場辛酸史 所以話有咩特別才能都唔好比(畀)HR知」,他指自己的工作職責,主要與不同國家的人交流,雖然對方大多以英語溝通,但有部份人堅持說回自己的語言。早前事主的公司與一間西班牙公司合作,但無一人懂說西班牙,惟當初負責事主應徵事宜的HR,竟記得他在履歷表上提及懂得西班牙文,於是向老闆表示:「要翻譯搵佢咪得囉,唔洗畀錢搵翻譯啦!」

事主坦言自己僅在讀書時期學過西班牙文,遂在履歷表上寫下自己有這個才能,但一直未有與其他同事提及過,而且今次負責的工作,與他平日的工作極不相同,除要應付自己日常工作外,更要stand by幫同事處理問題,令他工作倍增,添加煩惱,「所以話就算你識咁多嘢,寫CV嗰陣咪好威,不過如果你遇到個好似我個HR一樣,咁好記性嘅話,就有機會要做多樣嘢」。

其他網民表示事主既然將西班牙語寫入履歷表作技能,即認為是亮點之一,可以借今次機會好好表現自己,不明白為何不好好珍惜,又認為他可以向HR或上司申請津貼,「有機會不妨珍惜,得到經驗,永遠賺到的都是自己」、「要上位,當然要多做,別人係畀機會你」、「有料必定有機會,別人搶不走」。不過,亦有網民認為樓主僅是在讀書時學過,並不能當作技能之一,又指他根本可以用生疏作理由推卻,「識就要做咩?洗(使)錢我夠叻,點解唔畀啲錢我洗(使)呢?」「你一句話生疏咗,唔想令公司出醜就得」。

來源:香港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