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機管局宣布,九月起包括航空公司職員在內的特定群組機場員工,都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不得以陰性檢測結果證明取代,醫療豁免亦不獲接納。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於電台表示,認為機管局做法合理,是對近日機場貴賓室有員工確診作出即時回應,若有員工因為健康理由不宜接種疫苗,可能要調動至風險較低的工作崗位。

  本港昨日新增三宗輸入個案,三名患者均帶有L452R變種病毒,患者先後在上周或不同日子分別從哈薩克斯坦、委內瑞拉和尼日利亞出發,而三人均曾在卡塔爾首都多哈轉乘QR818航班來港。其中從委內瑞拉抵港的十八歲男子曾在六月接種兩劑國藥疫苗。

  陳肇始表示,機場員工經常接觸到抵港旅客,屬於高風險群組,認為機管局對有關員工接種疫苗應有嚴謹要求。而局方亦正與運房局、機管局了解,研究更嚴謹的轉機流程。

  機管局日前宣布分兩階段要求特定群組員工必須接種疫苗,首階段於九月一日開始,特定群組員工須最少完成接種一劑疫苗;已接種一劑或已完成接種的員工,須每七天檢測一次。至於第二階段則由九月三十日起,所有特定群組員工必須完成接種疫苗,並須每七天檢測一次,不得以檢測代替打針,而兩個階段均不接納醫療豁免。

  陳肇始指,機管局作為大機構,如果有員工因為健康理由不宜接種,可能要調動工作崗位,不會在機場禁區或較高風險的地方工作。被問到政府會否將機管局的做法擴展至其他行業或公務員,她指,須視乎工作性質,亦要因應不同風險程度處理,但強調本港應要達致高接種率令社會復常。

  機場特定群組包括處理高風險貨物、無可避免與抵港、轉機/過境旅客及機組人員有近距離接觸的員工,例如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以及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而至今逾八成特定群組員工已接種第一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