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獻花衝突|網台記者藏改裝雨傘囚8個月 官准保釋等候上訴 08月23日 列印 被告曾焌熙。資料圖片 綽號「司令」的29歲網媒記者曾焌熙,在去年 8.31 太子事件八個月悼念活動期間,管有一把可拆除金屬杆的黑色縮骨遮,裁判官香淑嫻裁定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指涉案物品可有嚴重殺傷力,判其監禁8個月。曾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法官李運騰基於人道理由,批准他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在高等法院再訊。29歲被告曾焌熙被控於2020年4月30日,在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攜有一把可拆除金屬杆的可伸縮兩傘。法官李運騰批准曾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人事擔保10萬元,每天需到警署報到,需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