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六男女涉屯門串謀縱火 控方同意簽保守行為兩年
08月24日
郭官下令梁汶懿及張達亮就串謀縱火及交替控罪以1萬元自簽保守行為,梁另就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自簽1500元;其餘4名未成年男生則由其父母作擔保人,分別自簽8000元,守行為24個月。
案情指,前年12月1日晚上警方在屯門杯渡路與屯門公路交界巡邏時,發現有人在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聚集,下車追截時聽到打碎玻璃聲音,隨後截停並拘捕6名被告,搜出防護裝備包括護目鏡及防毒面具。警方在現場撿獲2枚汽油等。
6名被告分別是28歲女侍應梁汶懿、24歲助理土木工程師張達亮以及4名14及15歲男學生,同被控前年12月1日,在香港一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交替控罪中,6人被控同日在屯門公路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保管或控制2個載有丁烷的氣罐、2個打火機、1罐約110毫升無色液體內含有機混合物、1個金屬罐載有約2250毫升無色液體內含有機混合物和2枚汽油彈,意圖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梁汶懿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