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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下午會見傳媒時表示,行會通過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新法例將於周五(27日)刊憲,9月1日交立法會審議。修例容許政務司司長就不利國家安全的電影,要求電影監督撤銷已經發出的准許證明,政務司司長亦有權撤銷不利國安電影的上映許可。

被問到今日所提及的「不利」國家安全,相關字眼與早前所指的「危害」有別,邱騰華表示,字眼上的意思相同,實際情況是因應國安法生效而作修訂。他亦指,若上訴個案涉及國家安全情況,審核委員會不需處理相關上訴,並認為由委員會處理上訴不適合,但指在本港法例下,任何行政決定亦可受司法覆核處理。

被問到《理大圍城》等已上映作品是否可能需要再作審視,以及刺殺官員或指罵政府等內容日後是否無法上映時,他指,法例目前仍未生效,在未有送審個案前,既有制度仍然有效,又指目前在心目中不會有不准再放映的既定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