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解散降門檻 周六大會表決修章
08月25日
教協目前有約七萬五千名符合投票資格的「及格會員」,按規定須獲三分之二,即約五萬人投票同意方能解散,門檻極高。教協發出公告,本周六於銅鑼灣會址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屆時將討論及決議修章。根據動議,將秘密投票表決的規定,由原來「全體及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修訂為「會員代表大會或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及格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
約三千名一九至二一年度選舉選出的會員代表,將有權出席大會及表決修章,教協要求他們事先登記,只限本人出席,其他會員未能列席。根據章程,只要當日出席至少達八十人,並在決議投票時經半數人同意便能通過修章,下一步便能決議解散。據悉周六不會進行解散的投票,料擇日再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不過,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發文質疑,大幅降低通過解散門檻,令原有投票權的七萬五千人僅被代表「投票」,褫奪民主權利。
公告亦表明,教協清還所欠一切合法債項後,資產餘款會由及格會員均分,會藉以宣布解散的記者會當日,即八月十日劃綫,已委託獨立清盤會計師進行清盤程序。
教協又首度承認,決定解散乃「有《蘋果日報》前車之鑑」,稱退出支聯會、職工盟等行動未能化解危機,並獲可靠消息證實不同政府部門已展開調查,形容「拒絕解散的結果極可能是拘捕和凍結資產」,後果將是「摧毀性」,屆時將無法支薪給約兩百名員工,商業合作夥伴要被逼停業,或收不到貨款而蒙受重大損失,在慎重商議後一致決定解散。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