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違強檢令判囚7至20日 3人緩刑12個月
08月25日
5名人士分別被控違反第599C章第8(1)及8(5)條,或第8(4)及8(5)條,今日於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至20日不等,其中3人緩刑12個月。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截至今日,共有175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