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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近日發生了一宗讓人啼笑皆非的騙案。3名市民各自花了16萬在某家汽車店,透過同一名銷售員買了一輛新車。交車前夕,汽車店經理致電告知銷售員捲款逃走了,而該銷售員所用的收款機、印章都是假的,錢沒有到公司帳,所以公司不會交車。內地律師指,消費者有權起訴汽車店。

其中一名被騙的顧客為韓先生,他指8月份臨近交車時,汽車店銷售經理來電稱,與其接頭的銷售員捲款跑路,麻煩他到公安局落口供。韓先生此時才發現,另有2人遭遇了騙案。

連同韓先生在內的3名顧客與內媒記者事後曾到汽車店諮詢事情進展,未料銷售經理態度惡劣,稱警方查清案件前,拒絕回應,更稱有問題的話找集團法務部,且一直迴避「客戶為甚麼無法提車」的問題。

內媒隨後在警方口中得知,事件已被列為刑事案件,至於汽車店和銷售員之間是否勾結,仍待查明。內地律師分析,銷售員捲款逃路,和汽車店管理不善有關,不能將損失轉嫁給消費者,從民事角度看,消費者可以起訴汽車店,要求他們承擔相應款項。

內地網友表示:「錢是在汽車店交的,收錢的是汽車店正式員工,買的的是汽車店的車,完全是汽車店自己管理問題,汽車店補錢把車給人家自己慢慢等追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