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垃圾徵費草案,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香港地球之友指,歡迎議案獲得通過,並形容此舉令香港在減廢道路上,邁向國際水平重要的第一步,惟該會反對設立18個月的「準備期」,強調無論以任何理由拖延實施,對市民亦屬不公平。

地球之友表示,垃圾徵費計畫經過十多年的討論和諮詢,大多數香港市民已經作好準備,故反對設立18個月的「準備期」,並指無論以任何理由拖延實施,對香港市民而言亦屬不公平,只會讓市民繼續承擔污染者的廢物處置成本。

地球之友促請政府須為垃圾徵費訂立明確實施日期,不應再以疫情狀況或經濟經環境為藉口,拖延草案的正式生效日期。該會又建議政府設立舉報制度、落實各項生產者責任計畫、支持本地回收業發展等措施,以配合垃圾徵費計畫的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