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揭牌成立 舉行首次會議
08月26日
鄭若驊表示,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畫綱要》公布以來,大灣區一直迅速發展。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可在大灣區積極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按照國家「十四五」的規畫發展藍圖,在大灣區建設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她指出,去年舉行的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三地法律部門通過了《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建設工作方案》,作為促進調解工作的合作平台,讓區內商界及市民能更善用調解服務。
鄭若驊續指,大灣區內的法律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已取得一定成果。例如根據今年5月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深圳為認可香港的清盤程序其中一個試點,內地的破產管理人亦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在內地的破產程序;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已相應落實,首次考試亦已於7月31日順利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