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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瑪依市人民銀行分行一名職員,去年被揭發利用職務之便,為銀行金庫加裝後門,先後兩次竊取發行基金共400萬元人民幣(約481萬港元),最後被開除黨籍及公職,並貪污罪成監禁11年。

中紀委網頁上周五(27日)在網頁公佈案情,指該分行的貨幣金銀科前副科長孫鴻君,因貪慕虛榮,以及炒股失利欠債,遂利用領導信任,設計改造圖紙時,為金庫加裝後門。其後他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兩次訛稱進入金庫辦理業務,趁兩名管庫員疏忽,獨自進入金庫將兩箱共400萬元發行基金取走,並放入同型號空箱作為掩飾,其後再以拿取宣傳資料為由,將發行基金放入黑色塑料袋中帶出。

當局調查後於去年5月揭發事件,孫鴻君因涉嫌貪污罪,去年6月被開除黨籍及公職,同年9月,孫鴻君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沒收作案工具及其違法所得人民幣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