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求外國船隻自9月起通過其領海須通報
08月30日
公告指,自9月1日起,外國籍船舶進入中國領海應當通過電郵、電話及傳真等方式向中國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這些船隻必須通報船名、呼號、國際海事組織編號和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目前位置、出發點和目的地的離開及抵達日期時間。
這些外國籍船舶包括5類,分別是: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的船舶、載運散裝「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與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的可能危及中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公告稱,若船舶未按要求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予以處理。《環球時報》引述專家說法,這是要加強捍衛中國國家海上活動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