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警方取得「物料令」 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交捐款人及資金等資料 09月01日 列印 消息指警方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交捐款人及資金等資料。資料圖片 消息指,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及「真普選聯盟」等相關人士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有關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當中包括多次眾籌的詳情、帳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資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項目細節、受助人資料,以及一切與組織營運的相關資料。 據悉,收到「提交物料令」的人士包括「基金」的「信託人」及「真普聯」的公司董事。據了解, 警方的調查方向包括曾向「基金」捐款的組織及人士背景及是否涉及外部或境外勢力,或涉及其他違法行為,強調任何人參與其中都要承受法律風險。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任何人協助或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