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因應有部分市民未有察覺之前遞交的消費登記,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未獲進一步處理,決定將重新交表的特別安排延長至9月15日。

當局早前推出特別安排,容許已在消費券計畫登記期內(7月4日至8月14日)遞交登記,但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未獲處理的登記人,可於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間以書面表格重新遞交登記。

至於須上載身份證副本作身分認證以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若未有按要求在8月16日或之前上載其身份證的複本,亦可透過今次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

發言人指,如欲透過特別安排重新登記,須先確定今次提交的資料準確及齊全,並在9月15日或之前把填妥的書面表格,連同身份證副本親身或委托其可信賴的人士,於辦公時間交到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的消費券計畫秘書處。當局強調,今次安排並不適用於已確認為不符合計畫資格、或從未在登記期內遞交登記的市民。

合資格的登記者只可在9月15日或之前,透過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一次,經核實資格後,他們會於10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這些市民一般會在遞交登記約一星期內收到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他們亦可透過熱線185000的語音系統查詢其登記情況。

發言人再次提醒市民,登記和使用消費券時應小心保護個人資料。如需協助,應只找可信賴的人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