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工程師涉於前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外,管有雷射筆及一包膠索帶,今日就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於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以2千元保釋候訊。

24歲被告陸建希,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港鐵黃大仙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及管有一包膠索帶,意圖用作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