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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12人,涉嫌冒充舊樓單位業主,抵押物業取得貸款,並出售物業圖利,涉款6270萬元。涉案8男4女包括大律師、律師、法律行政文員、財務公司職員、地產代理等,他們涉嫌串謀詐騙被捕。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日淮指,去年年底接到市區重建局轉介,土瓜灣舊區一個單位2018年6月已經納入重建計劃,但市建局一直無法聯絡業主處理。直至去年9月有人突然自稱受新業主委托聯絡收購事宜。

市建局發現單位原業主1999年已經離世,卻在2020年8月即21年後出售。市建局懷疑懷疑交易真確性所以轉介跟進。警方調查檢視文件後發現其他物業有可疑,展開情報分析及跟進,發現另外7個介乎44至84年樓齡物業,在去年5月至3月未獲原業主授權非法貸款抵押甚至轉售,涉及龐大犯罪團夥。

警方指,犯罪團夥向樓齡偏高、無做按揭貸款、無人打理的空置單位落手,無任何樓契正本,所以串通律師樓的律師、師爺以及財務公司職員,用虛假身份證作出遺失樓契宣誓聲明,然後到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並獲批,金額介乎100至950萬港元不等。